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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院校毕业生申请入户登记表(范本) 本地下载
申 请 人 | 姓名 | 林×× | 学历 | 本科 | 联系电话 | 135×××××× |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62262419911102×××× | |||||||||
原户籍地址 | 甘肃省成县××镇××村××号 | |||||||||
所属公安派出所 | 抛沙派出所 | |||||||||
拟 落户方式 | 自有房产 | 直系亲属家庭户 | 单位集体户 | 派出所公共户 | 挂靠亲友家庭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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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 落户地址 | 在厦入户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故宫路××号××室 (本栏应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地对应的具体路名、门牌号) | ||||||||
所属公安派出所 | 鹭江派出所 (本栏应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地对应的所属公安派出所,填写前请主动与单位人事部门核实清楚,也可以通过百度、114电话、地图等多种形式进行查询确认,以免填错导致无法迁移) | |||||||||
审 核 意 见 |
20 年 月 日 |
注意事项:
一、办理对象:本表供须办理准迁手续的毕业生落户时使用;
二、所需材料:
1.由本人持市人社局签章后复印的《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1份、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A4规格复印件1份盖公章(如无二维码的需提供原件);
2.毕业生自愿选择落户方式所需的材料;
①拟落户在本人自有房产内的应提供房产凭证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1份;
②拟落户在直系亲属家庭户的应提供关系证明原件和直系亲属的户口簿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1份;
③拟落户在单位集体户应提供单位集体户口本首页A4规格复印件1份;
④拟落户在派出所公共户的,本表上在厦入户地址应填写营业执照注册地对应的具体路名、门牌号和所属公安派出所;
⑤拟落户挂靠在亲友家庭户的,提供亲友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盖章确认的《户口挂靠亲友责任书》及亲友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凭证原件及A4规格复印件各1份;
三、办理地点:
拟落户岛内的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办理准迁手续,拟落户岛外的到所属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办理准迁手续(落户翔安的到翔安公安分局办证大厅办理准迁手续);
四、本表一式二份,信息应填写真实、完整。
【厦门市公安局人口管理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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