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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起, 18项落(迁)户申请业务可在厦门各区办理

厦门落户申请
警方表示,这18项户籍业务如下:
1:驻厦办事机构人员落户;2:调动人员入户;3:夫妻投靠落户;4:父母投靠成年子女落户;5: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落户;6:购房入户;7:外来人员落户;8:普通教育大中专毕业生入户;9:留学人员落户;10:投资入户;11:收养子女落户;12:复员、退伍及转业军人落户;13:随军家属落户;14:知青本人及其子女来厦落户;15:原厦门籍退休或归侨人员回厦落户;16:获得荣誉称号人员落户;17:侨房业主或继承人落户;18:捐赠落户。
厦门各区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地址和电话
机构名称地址电话
厦门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西侧0592-5302922
厦门湖里区行政服务中心湖里区安岭二路106号0592-5383551
厦门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10592-6195250
厦门海沧区行政服务中心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0592-6050756
厦门同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同安区银湖路8号0592-7558218
厦门翔安公安分局办证大厅翔安区新店镇新莲路266号0592-7628816
昨日厦门警方对外发布消息,从2018年7月1日起,原本由市行政服务中心受理的18项市外迁入人员落户申请,权限将下放到各区公安分局,申办者只要去业务所属区的行政服务中心户籍窗口(公安分局办证大厅)申办即可。
警方称,此举是为了进一步方便市民就近办理户籍业务,简化户籍办理流程,提升公安机关的公共服务效能。
从2018年从7月1日起,警方还将取消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户籍业务办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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